招生資訊
111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入學簡章: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DMHI學程聯合受理
111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入學簡章電子所與重點科技學院聯合招生規定 (111.03.10)
全本招生簡章線上查閱 (111.03.10)
報名前請務必上網登錄考生資料:(兩個網址皆需登錄)
【電子所 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登錄聯合審查資料網站 】 (111/3/9 AM9:00~111/4/8 PM6:00)
【臺大登錄報名網站 】 (111.03.10開放)
111學年度博士班招生採網路報名,各項審查資料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不收書面資料。
※推薦函處理方式說明:
- 推薦函無規定格式
- 推薦函請一律上傳報名系統,不接受紙本寄送。
- 推薦函可由推薦人或考生上傳pdf檔繳交。
- 推薦函請務必註明清楚考生姓名及報考組別。
111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公告
(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DMHI學程聯合受理)
依據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辦理。
1. 申請期限:111年3月10日~111年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請資格: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或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生,且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者。
- 因其他特殊情形,且有資料證明研究潛力卓著,經本次聯合招生審查會議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3. 開放申請組別:
電子所奈米電子組(NE)、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DMHI)博士學位學程
此兩組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
提醒: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不招收陸生。
4.線上繳交申請資料:(申請網址:https://giee.ntu.edu.tw/ddirect/)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影本(正本請統一交到博理館401電子所辦公室)
- 學士班歷年成績表(學士逕博者)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碩士逕博者)一份及名次證明
(學士班請附甄試用名次證明,碩士班可至研教組請承辦人於歷年成績單上註明排名) - 2封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其中之一需為預定指導教授,並請註明)
- 個人簡歷
- 博士就學計畫
-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研究報告、發表論文或足供審查評定研究潛力卓著之資
(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未達全班(組)人數前1/3者必繳,未繳則不予受理)
備註:本次由電子所與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之DMHI學程聯合受理申請,並依上述開放申請組別說明進行聯合審查,依排名進行志願分發。
※其他規定詳見本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