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
Graduate School of Advanced Technology
常見問題
  1. 重點科技學院與原有系所(電子所)的差別?
    1. 重點科技學院中「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學程」及「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學程」邀請電子所三組內的所有專任教授擔任合聘教師,因此指導教授群與電子所並無差異;除此之外,也邀請了材料系與電信所相關領域(半導體材料與異質整合)教授。第三個學程:「奈米工程與科學學程」則邀請了工學院與理學院七個系所的相關領域教授。
    2. 學院的經費來源有半數來自四家國內半導體領域的合作企業: 台積電,力積電,聯發科,鈺創科技。
    3. 學院設院的理念就是導入私部門的資源,秉持公私協力精神,由產學界共同來培育半導體產業的前瞻研究人才。
  2. 學院的特色除了英文修課、研發實習外,比傳統學位更吸引人的地方是? 在哪些方面有更多資源?
    1. 合作企業挹注的經費除用於產學合作計畫之外,有一部分將作為獎學金使用。目前規畫主要以博士生獎學金為主。
    2. 企業除投入資金外,亦將投入人力協助規劃課程中的實務與前瞻技術內容,另規劃邀請業界技術專家來校指導與授課,並可擔任指導教授。
    3. 業界資金可用於聘請國際大師級講者進行短期密集或整個學期授課。
  3. 與企業合作的模式有哪些? 是否包含就業保證?
    研發實習是如何媒合實習企業? 四間合作廠商一定有實習名額嗎?
    若領域不同是要自己去找嗎? 是否會給薪?
    1. 主要以共同指導與授課、產學合作計畫、獎學金、與研發實習為主。
    2. 並無至合作企業任職之義務或保證。
    3. 學院將與合作企業協調,保留更多研發實習名額給本院研究生。如名額不足時,學院亦將由專人負責協助完成研發實習的課程。
    4. 如學生專長與合作企業所開出的實習職缺無法相符時,仍可請求學院負責產學合作的專人協助尋求實習機會。
    5. 實習期間的薪資依照各公司的規定。
  4. 請問實習的方式是由學院進行與公司的媒合嗎?會是某一學期或學年要參與實習,或是整個碩士生涯都會有工作的經驗?
    可自行尋找實習機會或由學院專人協助媒合。必修一學期3學分,原則相當於暑假2個月,或是在學期中約250小時。
  5. 請問進行模式是以修課為主或以研究為主?若是以研究為主,會和教授原本的實驗室研究主題相關嗎?
    1. 碩士班畢業學分為24學分(含3學分研發實習),另亦必修畢業論文,與現有系所一致。
    2. 研究主題應該與指導教授專長相關,鼓勵藉由產學合作選定具產業實際應用價值的論文主題。
  6. 學院下每個教授收取學生名額? 是否有可能完全不收?
    目前規定每位教授只能收一位學生,會有機會教授名額回流,收超過一位嗎?
    在不同單位跟同一個教授,兩邊接受的資源是否有差別?教授實驗室人數是否會增加?
    1. 每位教授每年錄取碩士生名額是有限制,如碩士新生人數不足,不然原則上每位教授每年至少應該收一名碩士生。除非所屬學程另有學生名額的其他安排。
    2. 考慮到學院學生的研究性向以及生涯規劃,可能會有部分學生集中於某特定專業領域之情形發生,但因學院規定每位指導教授只能收一位學生,這部分學院會再依據師生反應的狀況調整。
    3. 經由不同系所學程管道進入同一個教授的實驗室的學生應該享受的資源是相的。
    4. 教授每年約會多一位碩士生進入實驗室。
  7. 關於指導教授志願排序,若原先已佔指導教授缺的同學最後放棄就讀,是否可再遞補?
    師生雙方已簽署指導同意書後,除非經雙方同意應不可再作變動。
  8. 在校期間的津貼待遇是否有差別?
    1. 本學院針對弱勢碩博士班學生提供學雜費減免(最多全免)之優惠。
    2. 資優博士生可享企業與學院提供的博士生獎學金
    3. 其他研究生仍可申請比照現有系所的研究生獎勵金。
    4. 執行各項產學合作計畫與科技部計畫之津貼由指導教授決定。
  9. 請問大學部所修的學分是否能抵免該學院的學分?是否有相關規定?
    學分抵免規定與現有系所一致,惟有關必修研發實習與英文授課學分比例之規定須遵守。
  10. 是否可以兩年畢業?
    學院規定要暑期或學期間實習,會不會因為實習關係影響到畢業時間?
    學院是否會補助實習交通費等相關費用?
    1. 本學院碩士生的畢業學分為24學分,其中包含一門研發實習3學分。其餘21學分應有35%以上為英文授課課程。完成修課要求所需時間與現有系所差異不大。碩士論文要求與現有系所一致,由指導教授決定。因此應該可以兩年畢業。
    2. 畢業之標準與時間還是以各指導教授決定為主。實習期間的薪資依照各公司的規定,學院不另外補助交通費等相關費用。
  11. 是否有預備研究生制度?
    學院成立後將討論此項對學生有利的制度,預期應可比照電機學群中各研究所設立預備研究生的制度。
  12. 學位名稱?
    各學程名稱即為其學位名稱。如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碩士,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碩士,奈米工程與科學碩士等等。
  13. 碩士推甄錄取後,明年2月即可入學嗎?
    在明年二月學期開始前具有學士學位的碩士推甄錄取者可申請提早入學,可於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入學(111年2月)。
  14. 企業實習是否可以算年資?
    大部分企業應不計入年資。
  15. 學分是否可以抵免?
    依照臺灣大學現有規定。
  16. 學院規定要有固定比例之全英文授課課程,假如電子所的課程很少有英文授課之課程怎麼辦?
    目前重點科技研究學院首要目標便是確保本學院中不同領域課程會有一定比例之英文課程,不會有學生修習不到英文課程的情形。
  17. 碩論的題目會要求跟業界合作公司相關嗎?
    目前在第一年的辦學中,學生的碩論題目與合作、實習之業界公司當作個別的獨立個體看待,互相不會受影響,學院學生依然可以參與實驗室所指派之計畫,不需要受業界合作公司所限制。
  18. 雖然師資、資源幾乎都跟教師原有系所一樣。教授對於學院有什麼看法? 會不會影響到之後就業?
    教授對於學院的學生不會有不同觀感,只是視其為另一個入學管道,就如同推薦甄試與考試入學分別屬於兩種不同入學管道一般。但是實習與英文授課部分須遵守學院規定。
    所以教授依然會視學院學生如同原有系所學生般訓練,本學院畢業學生所具備之能力與其他系所並無差別,同樣具備紮實之學術能力且能順利進入業界貢獻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