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資訊
115學年度第二學期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公告
逕行修讀博士招生採網路報名,各項審查資料一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
申請期限:115/09/21 09:00~ 115/10/07 00: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或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生,可自115學年度第2學期起就讀博士班,且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之一:
-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者。
- 因其他特殊情形,且有資料證明研究潛力卓著,經本次聯合招生審查會議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報考組別:
- 積體電路設計與自動化(ICDA)博士學位學程、元件材料與異質整合(DMHI)博士學位學程-與電子所甲組(ICS)、乙組(EDA)、丙組(NE)聯合招生:將聯合審查,可單選特定組別,或複選組別並填寫志願序。申請網址:https://giee.ntu.edu.tw/ddirect/
- 奈米工程與科學(NENS)博士學位學程,文件寄至ntugsat@ntu.edu.tw
- 精準健康(PHIM)博士學位學程,文件寄至ntugsat@ntu.edu.tw
提醒:
1. 僅受理115學年度第2學期可就讀博士班之申請案。若擬申請自116學年度第1學期逕讀博士班之學士生,請116年4月提出申請。
2.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不招收陸生
線上繳交申請資料: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 [docx](請貼照片。複選不同組別,請分別填寫申請書,並將申請書正本依申請組別分別交到博理館401電子所辦公室或學新館112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辦公室。)
- 學士班正式歷年成績表(學士逕博者)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正式歷年成績表(碩士逕博者)一份(須至教務處申請正式成績表,不接受網路查詢之成績紀錄表)
- 名次證明(學士班請附甄試用名次證明,碩士班請至研教組辦公室請承辦人於歷年成績單上註明排名)
- 2封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其中之一須為預定指導教授 ,並請註明)
- 個人簡歷
- 博士就學計畫
-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研究報告、發表論文或足供審查評定研究潛力卓著之資料(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未達全班(組)人數前1/3者必繳,未繳則不予受理)
※115學年本院入學學生,除研發實習學分之外,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應有55%為英語授課課程。